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东洛:好评
当地不错的九点了~整体还不错的,服务有待提高
爱自己:好评
性价比非常一般 不会推荐 酒店的设施可以 不过这么说呢 有无线网几乎不能用 有热水绝对是比冷水稍微热一点 服务员很热心 服务很到位
会员1881:好评
酒店位置和服务都不错,就是房间内有些问题需要住宿的朋友注意,浴室是玻璃透明的,没有任何遮挡!给酒店提个建议,里面加个浴帘就行了,方便客人住宿。早餐可能丹东的酒店普遍一般,看评价就知道了。这个酒店吃了两天,只能说吃饱是可以的,绝对离五星标准很远。